回复单位: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
2026-06-24
您好,您反映民警不作为、他人撬毁查封门锁等问题已收悉。经核实,该事项县信访局立案,信访编号2026021010193,现正在办理中。
依据《信访工作条例》第十九条:信访事项已受理、正在办理,信访人向上级机关重复提交同一事项的,上级机关不予受理。本次信箱诉求与信访案件事实、诉求一致,故不再重复受理,统一由信访专班核查处置。
您手中视频、录音、投诉工单等证据信访卷宗已留存,承办单位将全面核查执法、接处警相关情况。您可凭信访编号携带身份证到信访大厅查询进度,办结后会出具书面答复;对结果不服,可在30日内申请复查复核。
我县已督办信访承办单位加快办理,如有新增证据,请直接提交信访窗口,无需重复留言。感谢理解!